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加强科学问题凝练,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 (2)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 38 周岁[1986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 40 周岁[1984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 (5)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
- (6)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2、从2024 年起,不再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港澳地区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可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相同的资助模式和评审标准。申请人除具备上述第(1)、(2)、(3)、(4)、(6)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 (2)正式受聘于港澳地区依托单位。
3、以下人员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1)获得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 资助的;
- (2)当年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 (3)在站(聘)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
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2024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行经费包干制,资助经费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每项资助经费为 20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2024 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