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 向,资助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 创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的研制,以提升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包括部门推荐和自由申请两个亚类。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 5个。
一、申请条件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 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 申请方式与直接费用预算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依托单位自行 申请。申请人填写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直接费用预算 应小于1000万元/项。
2.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应当经以下项目组织部门推 荐申请: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 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地震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和中央军委后 勤保障部。申请人填写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直接费用 预算应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项。
三、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 目”,亚类说明选择“自由申请”或“部门推荐”,申请代码根据研究内容选 择除管理科学部外的其他科学部申请代码。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 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与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 员)、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 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负责人 和课题负责人)、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 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 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 范围。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确认本人及主要参与者符合上述联合限 项申请要求。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 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和“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 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科学仪器方向)项目总数合计限1项。
(3)申请人应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政策相符、经 济合理的原则,严肃认真编制项目预算。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预 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